荆州府志

湖北民俗资料汇编37《荆州府志》(八十卷·清光绪六年刻本)

则初属纩之时,延僧封殓。三日行成服礼。每七日备祭,谓之 “过七”,至四十九日而止;或有延僧作道场功德者。死后,朝夕上食,至百日始罢。有乘初丧而婚娶者,谓之 “乘凶”。今延僧及乘凶诸恶习,士大夫家无是也。发引先一夕,凡陈设奠献诸仪,悉准《家礼》。祭用童子数人,歌

湖北 荆州 清光绪 府志 荆州府志 2025-09-16 05:37  3